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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文\欧阳浩洪 审核:孙魁   ;[发表时间]:2019-04-23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湘工美职院团字〔2019〕11号

转发《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大学生社团:

现将《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湘团联〔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团总支根据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报,重点发动学生参与湖南传统手工技艺、书法、绘画、摄影、动漫创意几个方面的项目,书法和绘画根据要求各选送不少于5幅作品到学校参加初选(湘绣学院选送各不少于1幅作品),其余项目可根据通知要求自行推报。请于2019年6月10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背面用铅笔标注学校名称、班级、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形式、比赛组别等)报送至校团委欧阳浩洪老师处(致美楼101)联系电话:0737-4110131,学校初评后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评审。38周岁以下的老师可以自行参赛,不占用学校名额。



共青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湖南省第届青年文化艺术节参赛名单

序号

系部

班级

姓名

电话

指导老师

项目名称

类别

比赛组别

1












































































































备注:此表请发送电子版到校团委邮箱824007558@qq.com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湘团联〔2019〕6号

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教育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各大中型企业、高校团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青年群体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青年群体在文化建设中的创新精神,释放蕴藏于青年群体之中的文化创造潜力,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青年联合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艺术文化氛围,展现新时代青年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引导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激励青年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至12月

活动地点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中医药大学、长沙师范学院

四、活动对象

全省16至38周岁青年

五、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青春·力量·梦想

六、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青年联合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3.协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长沙师范学院

4.艺术节组委会

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是本届文化艺术节的领导机构,成员为各主办单位领导,负责艺术节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及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七、活动项目及实施步骤

本届青年文化艺术节共设置湖南传统手工技艺、文学、绘画、摄影、书法、声乐、舞蹈、器乐、朗诵等9个比赛项目(详见附件1),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全省复赛总决赛、专家评审、总结表彰和作品展示等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4月至5月):下发艺术节通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宣传;

2.组织实施(6月至8月):各相关单位组织选送优秀作品参加艺术节;

3.全省复赛总决赛和专家评审(9月至10月):举行视频录演全省复赛、现场展演全省总决赛、参赛作品专家评审会;

4.总结表彰和作品展示(11月至12月):表彰获奖单位及个人和优秀作品展示。

八、工作要求

1.全面创新,激发活力。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新时代青年的特点和成长规律,运用举办艺术节的有利契机,创新工作方法,突出思想引领,激发青年活力,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青年文化艺术节相关工作,运用自身宣传渠道,发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青年积极参加活动,进一步提升大赛的号召力、影响力。

3.坚守公平,择优评选。良好的赛风赛纪,是比赛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大赛各项规定,公平公正的开展比赛,择优推报项目。

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对本次艺术节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联 系 人:雷 萍 刘雅丽

联系电话:0731—88776885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娱中心206

邮 编:410004

邮 箱:hdzx88776991@126.com

网 址:(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

附件:1.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内容

2.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评奖办法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内容

一、艺术节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和我的祖国——青春·力量·梦想”为主题,融入湖湘文化,围绕以创新求突破,运用新创意、新手段、新方式践行国学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青年树立远大理想、矢志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创造、锤炼高尚品格。

二、艺术节赛事项目

(一)湖南传统手工技艺比赛

1.湖南传统手工技艺比赛参赛作品为印染、剪纸和陶艺作品。参赛作品尺寸不能大于1m3

2.比赛方式。请参赛者先提交作品照片至报名网站,上传照片数量不超过10张,照片大小在2m以内。通过网络审查后,入围决赛选手自行将参赛作品移送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不接收未经网络申报审核的作品。

3.评分标准。作品选择(20分):湖南特色突出,设计创意新颖,与大赛主题契合度高;技术技巧(40分):手工精巧,技艺独特,表现手法独到;造型设计(20分):无模仿,线条优美,造型角度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合理;选材用料(20分):作品材质讲究,把握到位,配比合理,绿色环保。

(二)文学比赛

1.文学比赛分为诗歌、散文、小说。作品须为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创作的原创作品。

2.比赛方式。请参赛者将作品电子档上传至报名网站。文件格式要求为word,正文内不能有参赛者个人信息,字体格式要求为四号宋体,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

3.评分标准。主题深刻、中心突出、立意创新(30分);符合文体要求、结构严谨、内容充实(30分);语言流畅、情感真挚、文采突出(40分)。

(三)绘画比赛

1.绘画参赛作品为国画、油画和水粉彩作品。

2.比赛方式。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简单装裱后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纸张不小于四尺对开,不大于八尺整张。

3.评分标准。主题鲜明,有创意,特征明确(30分);构图适当、完整,比例合理,造型准确(20分);色调与色彩处理恰当,明暗关系合理,透视准确、透视空间层次表现力强(30分);技巧熟练,手法简洁(20分)。

(四)摄影比赛

1.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紧扣主题,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有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不接受已在各类省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参赛。

2.比赛方式。请参赛者将作品上传至报名网站。作品可为独照、组照(每组4幅-8幅、照片内容须有关联性)。图片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在2m-5m之间,不低于4000*3000像素。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

3.评分标准。作品主题(30分):主题鲜明、深刻;技术技巧(30分):画面美观、整体感强、无暇疵、能运用一定专业技术为主题表现服务;创意(20分):能很好地体现主题、无模仿痕迹;感染力(20分):能给观者带来心灵与视觉上的冲击、引起观者共鸣。

(五)声乐比赛

1.声乐比赛分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分设个人比赛和集体比赛。集体比赛人数不超过60人(不含指挥和伴奏)。

2.比赛方式

(1)个人比赛,请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曲目现场演唱(通俗组只能演唱中文曲目),并自备服装和伴奏带。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

(2)集体比赛,请先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刻盘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视频格式可为avi、mov、mpg,分辨率标清1280*720以上。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录制时禁止使用扩音设备,禁止对视频进行后期修音,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文件命名为演唱作品名称。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请排名前30%的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现场总决赛,并自备服装和伴奏带。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评分标准。作品选择(10分):主题、类型、难易程度;技术技巧(40分):对音质音域的把握、对作品本身所传达的情感把握、创作能力的综合展示、综合技术的把握及作品的完整准确性等;准确度(30分):音准、节奏、发声、节拍、咬字、吐字;表现力(20分):形象设计、综合表现;与大赛主题相契合的原创曲目,请注明并附证明材料(15分)。

(六)舞蹈比赛

1.舞蹈比赛分单人、双人、三人比赛和群舞比赛。群舞比赛人数不超过50人。

2.比赛方式

(1)单人、双人、三人比赛,请参赛选手自选一支舞蹈现场表演,并自备服装和伴奏带。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

(2)群舞比赛,请先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刻盘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视频格式可为avi、mov、mpg,分辨率标清1280*720以上。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文件命名为表演作品名称。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请排名前30%的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现场总决赛,并自备服装和伴奏带。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评分标准。舞蹈意识(20分):根据身体表现力及自娱能力、对音乐本质的感应能力、对舞蹈表演特点的把握能力;技术技巧(30分):对音乐节奏、乐句的处理、分配能力,身体律动中松弛、协调、自如的修养,情绪饱满,表情适宜,动作整齐,配合默契;总体效果(30分):服装配合得当、表演突出主题;作品编排(20分):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化,主题明确而有积极意义,舞蹈语言风格属性鲜明、流畅、有个性,有深度;与大赛主题相契合的原创舞蹈,请注明并附证明材料(15分)。

(七)器乐比赛

1.器乐比赛分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分设个人比赛和集体比赛。集体比赛人数不超过50人。

2.比赛方式

(1)个人比赛,请参赛选手自选一首乐曲现场演奏,不允许携带伴奏,并自备服装、乐器(钢琴、扬琴、架子鼓、古筝等大型乐器可由组委会提供)。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

(2)集体比赛,请先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刻盘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视频格式可为avi、mov、mpg,分辨率标清1280*720以上。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录制时禁止使用扩音设备,禁止对视频进行后期修音,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文件命名为演奏作品名称。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请排名前30%的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现场总决赛,并自备服装、乐器。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评分标准。演奏作品(30分):根据演奏作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技术技巧(20分):所演奏的曲目的技巧难度等级和匹配的演奏技术;表现力(30分):感情处理细腻及对作品的理解;总体效果(20分):服装配合得当、表情适宜;与大赛主题相契合的原创乐曲,请注明并附证明材料(15分)。

(八)朗诵比赛

1.朗诵比赛分设个人比赛和集体比赛。个人比赛分单人和双人,集体比赛人数最低3人,最多不超过20人。

2.比赛方式

(1)个人比赛,请参赛选手自选一个作品现场表演。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仅限用中文朗诵,朗诵内容不能涉及选手个人信息。

(2)集体比赛,请先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刻盘邮寄至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视频格式可为avi、mov、mpg,分辨率标清1280*720以上。视频内容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录制时禁止使用扩音设备,禁止对视频进行后期修音,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文件命名为表演作品名称。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请排名前30%的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现场总决赛。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仅限用中文朗诵,朗诵内容不能涉及选手个人信息。

3.评分标准。作品选择(30分):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有真情实感,立意深刻,富有感召力;技术技巧(40分):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节奏,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准确表达作品内涵,配乐与作品内容相贴切。整体效果(30分):衣着得体,姿态大方,感情饱满真挚,表情丰富,朗读者应脱稿。

(九)书法比赛

1.书法比赛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自选(楷、草、隶、篆、行),草书与篆书另附释文。

2.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自选一幅符合大赛主题的作品现场书写,4小时内完成,不允许携带字帖入场,选手自备笔、印章、印泥。大赛提供常规书写纸张和墨水,特殊书写纸可自带,硬笔书写纸张可选择a4或者a3,软笔书写纸张可选择三尺、四尺或六尺。

3.评分标准。点画分明,整体感强(40分);结构合理,特征鲜明(30分);章法有序、主次分明(20分);对字体书写规律的把握(10分)。

三、参赛注意事项

(一)请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报名(报名网络链接:)。

(青年文化艺术节) (湖南公共文旅云)

(二)每个参赛单位,每个比赛项目限报3个参赛作品;每位参赛选手限报1类个人参赛项目。比赛协办院校可根据需求适当放宽申报名额。原则上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24:00。

(四)参赛选手在报名时请填写指导老师,个人项目限1人,集体项目不超过2人,评奖后不再追加和修改。

(五)初赛、复赛以及总决赛均不收取参赛费(食宿、交通等其它费用选手自理)。

(六)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使用权事宜由参赛者负责。

(七)如有其他活动安排,由艺术节组委会另行通知。活动所有信息以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和官方微信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2

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评奖办法

一、总则

(一)评奖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艺术文化氛围,展现当代青年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挖掘我省青年文化艺术人才,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青春力量。

(二)组织机构

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是本届文化艺术节的组织机构,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组成,负责艺术节方案和评奖办法的制定、宣传发动及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为汤立斌(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组委会副主任为唐亚武(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尚斌(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超(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为张建军(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组委会成员由团省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评奖纪律

艺术节评奖工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严格评价程序,严肃评奖工作纪律。艺术节评奖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确保评奖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透明。

二、奖项设置

(一)参赛作品奖项:按照参加艺术节总决赛节目数严格控制评奖比例,设立金、银、铜,总获奖比例不超过30%,其中金奖不超过5%、银奖不超过10%、铜奖不超过15%(可空缺),具体如下:

1.湖南传统手工技艺比赛,设立金奖。

2.文学、绘画、摄影、书法比赛,设立个人金、银、铜。

3.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比赛,分设个人和集体金、银、铜。

(二)各项目类别金奖节目的指导老师可获得最佳指导老师奖,湖南传统手工技艺比赛最多可报2位指导老师,个人项目限报1位指导老师,集体项目最多可报2位指导老师。

(三)根据各市州、高校、企业、培训机构等分赛区重视程度、组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组织报名、初赛和复赛组织情况、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推报至全省总决赛的作品和选手的数量及其获奖情况等条件评选优秀组织奖。

(四)大赛评选优秀志愿服务单位若干,评选条件为在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全省总决赛期间提供志愿服务100人次以上,其中得到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表扬和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高度赞誉的优秀志愿服务10人次以上。

三、评委构成

(一)第六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节各项赛事的全省总决赛评委由艺术节组委会从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资料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担任。

(二)每个项目的全省总决赛须安排5至7个评委。

四、评奖程序

(一)湖南传统手工艺、文学、绘画、摄影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征集作品、核对信息→初选50%以内的作品入选总决赛→评委审查总决选作品→评委评议作品→按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艺术节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二)书法比赛项目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选手现场签到比赛→评委审查总决选作品→评委评议作品→按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艺术节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三)舞蹈、器乐、声乐、朗诵比赛项目

1.个人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选手现场签到比赛→评委当场打分→当天比赛的每个节目最终分数公示→比赛完毕后成绩汇总、排序→按从高到底顺序和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艺术节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2.集体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征集选手录演视频、核对信息→评选30%以内的选手入围总决赛→总决赛选手名单公示→选手现场签到比赛→评委当场打分→当天比赛的每个节目最终分数公示→比赛完毕后成绩汇总、排序→按从高到底顺序和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艺术节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五、奖励

(一)湖南传统手工艺术比赛的金奖作品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各项目类别的个人金、银、铜选手每人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金奖选手还可获得奖杯。

(三)各项目类别的集体金、银、铜选手每个节目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一张,金奖节目还可获得奖杯。

(四)最佳指导老师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六、其他

文件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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