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ag真人试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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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者:文\欧阳浩洪 审核:孙魁   ;[发表时间]:2019-10-31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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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美职院团字〔2019〕25号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进一步挖掘、宣传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希望各学院团总支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充分挖掘大学生自强事迹,从青年学生中挖掘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力争将这项活动打造成学校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附件: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9年10月31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挖掘、培育和宣传我校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竞相展示我校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励同学们的斗志,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同学们更好地释放青春激情,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二、活动主题

青年自强 圆梦美院

三、活动时间

11月5日-11月30日

四、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二)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热心帮助他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评选机构

成立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自强之星”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负责本项目评比的组织工作。

组长:彭泽立

副组长:陈立新、孙魁、张晓安、郭龙华、黄国军、曾正辉、刘亮、周学莲

成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各学院辅导员、学工处相关人员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

1、时间:11月5日-11月10日

2、宣传方式:

(1)海报宣传

(2)微信平台

(3)各学院团总支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11日-11月18日

2、报名地点:各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三)各单位审核推荐

1、审核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

2、各单位推荐:

(1)时间:11月23日

(2)推荐人数:

环艺学院3名

服装学院3名

视传学院2名

数字学院2名

手工学院2名

湘绣学院1名

3、各单位推荐材料要求

(1)“自强之星”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汇总表;

(3)学生本人生活照(相机照)、个人简介(200字左右);(4)于11月2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邮箱(日前交到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初审

1、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

2、学校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筛选10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参加学校最终审核。

(五)学校评选推荐

1、评选方式

(1)网络评选(11月25日-11月28日):通过易班app平台对学校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进行投票。

(2)现场评选(11月29日):“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通过展示本人的自强事迹,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

七、宣传表彰

(一)本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设置“自强之星标兵”、“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三个奖项。

(二)学校将对获奖的同学进行表彰,通过宣传栏、易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金。表现突出者将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八、评选要求

(一)此次评选活动是我校大学生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提升人才水平培养质量,树立学生先进典型的重要抓手。是发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典型代表,发挥贫困大学生典范作用,大力宣传大学生自强精神的重要途径。

(二)各学院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力求把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但勇于克服困难,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优秀学生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真正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申报同学应真实、客观的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要有标题);纸质材料必须由院团总支盖章、学校团委盖章;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按时上交。

(四)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总支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获得“青年自强,圆梦美院——学校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的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9年10月31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院班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 箱


你的目标理想



的 社


自强事迹简介


院团总支意见

学校团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十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汇总表

学院: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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